号外!号外!郑州国庆长假工作8天最少得597.6元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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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318 | 回复6 | 2009-9-22 08:59: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的国庆按标准应该是8天的假期的,不过有小道消息说我们公司估计就只有4天了……郁闷中……把下面的这则新闻拿出来跟大家共享一下……

      当中秋节“遭遇”国庆节,对于不得不在8天长假期间坚守岗位的市民来说,最关心的就是加班费如何计算。针对这一焦点问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明确发出通知,8天长假内坚持工作的劳动者最少应得597.6元加班费,用人单位为职工发放的节日福利不能冲抵加班费。
       
      按照劳动法规定,今年国庆8天长假中,有4天法定假日和4天公休日。由于10月3日中秋节调至10月6日,因此,10月1日、2日、3日、6日4天为法定假日,10月4日、5日、7日、8日为公休日。其中,用人单位在法定假日期间安排职工加班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倍支付工资,且不得安排调休;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公休日工作的,如果不能安排补休,应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倍支付工资。

   以郑州市最低工资每人每月650元、职工月计薪天数21.75天计算,每个职工每日最低工资约为29.88元 ,即劳动者法定假日每天最低加班费为89.64元,4天共计358.56元;公休日每天最低加班费为59.76元,4天共计239.04元。因此,国庆长假期间,若劳动者始终坚守岗位,且未能安排公休日补休的,8天至少应得597.6元加班费。

  此外,针对部分用人单位以发放“过节费”、月饼、水果等钱物来冲抵职工假期加班费的现象,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同志表示,节日福利与加班工资完全是两回事,因为,用人单位为职工发放节日福利不需要劳动者提供额外工作,而加班工资是对劳动者牺牲假日坚守岗位的专项补偿,两者绝对不能相互冲抵。如果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后单位没有及时支付加班费,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3或者67439828。
多想心鹏 | 2009-9-22 15:34:4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没事的时候是不是就想着怎么整你们老板啊
游荡荡 | 2009-9-22 16: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不定时工作制,没有加班这个说法
任情随缘 | 2009-9-22 17: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有反骨啊
Achilles | 2009-9-22 17: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能怪我吗?我一个月就那么可怜巴巴的千把块钱的工资,还一东一西的愣是给我降了150,以后我只要呆在这里,工资就比原先承诺给我的每个月少150,子曾经曰过:我这个人从不记仇,一般有仇我当场就报了……
游荡荡 | 2009-9-22 17:2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拨打举报电话12333或者67439828。
寒来暑往 | 2009-10-31 00:43:42 | 显示全部楼层
94,他不发,就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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