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の味道 发表于 2009-4-2 22:07:38

郑州阳光义工QQ群管理须知

本帖内容适用于郑州阳光义工下的各QQ群、微信群、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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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QQ群号<br>
群号:48321970<br>
唯一微信群名<br>
群名:郑州阳光义工新手群<br><br>

1、申请加群信息发送一次即可,管理员上线就能看到,请不要重复申请加群;进入群后第一时间注册网站www.hnpvo.com会员。<br>
2、入群后请在群名片修改为“ID+实名”(ID=论坛ID,实名是你的真名,修改Q群名和微信群昵称片并不影响网名),ID不得以广告形式出现;<br>
3、群内超过六个月未参加活动的的,将被请出QQ群,把有限的群资源让给需要的人;<br>
4、群中不得发送广告内容以及义工之外的其他论坛信息;<br>
5、群中不得发送“必须转发多少个群”或者“不转发将如何......”的无聊信息;<br>
6、聊天内容不得包含任何恶意、涉嫌人身攻击行为。漫骂他人,出言不逊者,无论谁是谁非,将会被请出群;<br>
7、聊天中开玩笑要有节制,毕竟每个人的接受和理解程度不一样,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br>
8、群中不得发送露点、低俗的图片以及黄段子、中奖、拼团、砍价等信息;<br>
9、群成员在群中的一切言论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切勿发表与敏感时政有关话题;<br>
10、群成员任何发表在群聊中的言论及所涉及的活动,均不代表群主以及群管理员立场,所带来的相关连带法律责任,也与群主及群管理员无关;<br>
11、非正式义工禁止在群内发起各种娱乐性质的线下线上活动,禁止任何人在群内借钱、放贷。群成员应自觉提高警惕,保护自己的财产和感情避免不必要的损失;<br>
12、群成员虽有各自交友和异性交友的个人权利,但请不要将个人交友情感、心情、纠纷等拿到义工群交流、寻求帮助和传播;<br>
13、群内交流难免有不同意见和分歧,但是大多对事不对人。请大家文明用语,文明交流;<br>

郑州阳光义工微博平台<br>
地址:http://weibo.com/hnpvo/<br>
===============<br>
郑州阳光义工微信平台<br>
号码:hnpvo- <br>
===============<br>
郑州阳光义工电子信箱<br>
名称:hnpvo@163.com

任情随缘 发表于 2009-4-2 22:11:57

内容已经合并至主题。

煙の味道 发表于 2009-4-2 22:14:57

<p>有冲突的地方没</p>

任情随缘 发表于 2009-4-2 22:18:10

我发了这个 你看哪个能用上 补充一下,然后我把我的删除了!!留你的完整版

秋风瑟瑟 发表于 2009-4-3 09:47:20

呵呵...

秋风瑟瑟 发表于 2009-4-3 09:47:57

什么时候又多了个Q群啊,顶一下吧...

五二三 发表于 2009-4-25 07:21:59

最近忙傻了,论坛变化很大呀。

ballerwangbo 发表于 2009-6-20 00:53:17

很想成为其中的一员{:2_27:}

若晗 发表于 2009-7-17 14:58:57

三个群号是不是加一个就可以了

若晗 发表于 2009-7-18 13:35:00

我知道了,昨天少看了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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