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开启辅助访问
切换到宽版
登录
加入阳光
社区
BBS
家园
Space
日志
Blog
相册
Album
群组
Group
记录
Doing
帮助
Help
读书
排行榜
Ranklist
搜索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郑州阳光义工
»
社区
›
≡阳光广场≡
›
新手报道
›
郑州阳光义工QQ群管理须知
1
2
3
/ 3 页
下一页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新手报道]
郑州阳光义工QQ群管理须知
[复制链接]
22349
|
24
|
2009-4-2 22:07:38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本帖内容适用于郑州阳光义工下的各QQ群、微信群、论坛。
唯一QQ群号
群号:48321970
唯一微信群名
群名:郑州阳光义工新手群
1、申请加群信息发送一次即可,管理员上线就能看到,请不要重复申请加群;进入群后第一时间注册网站
www.hnpvo.com
会员。
2、入群后请在群名片修改为“ID+实名”(
ID=论坛ID
,
实名是你的真名
,修改Q群名和微信群昵称片并不影响网名),ID不得以广告形式出现;
3、群内超过六个月未参加活动的的,将被请出QQ群,把有限的群资源让给需要的人;
4、群中不得发送广告内容以及义工之外的其他论坛信息;
5、群中不得发送“必须转发多少个群”或者“不转发将如何......”的无聊信息;
6、聊天内容不得包含任何恶意、涉嫌人身攻击行为。漫骂他人,出言不逊者,无论谁是谁非,将会被请出群;
7、聊天中开玩笑要有节制,毕竟每个人的接受和理解程度不一样,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
8、群中不得发送露点、低俗的图片以及黄段子、中奖、拼团、砍价等信息;
9、群成员在群中的一切言论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切勿发表与敏感时政有关话题;
10、群成员任何发表在群聊中的言论及所涉及的活动,均不代表群主以及群管理员立场,所带来的相关连带法律责任,也与群主及群管理员无关;
11、非正式义工禁止在群内发起各种娱乐性质的线下线上活动,禁止任何人在群内借钱、放贷。群成员应自觉提高警惕,保护自己的财产和感情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12、群成员虽有各自交友和异性交友的个人权利,但请不要将个人交友情感、心情、纠纷等拿到义工群交流、寻求帮助和传播;
13、群内交流难免有不同意见和分歧,但是大多对事不对人。请大家文明用语,文明交流;
郑州阳光义工微博平台
地址:
http://weibo.com/hnpvo/
===============
郑州阳光义工微信平台
号码:hnpvo-
===============
郑州阳光义工电子信箱
名称:
hnpvo@163.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提升卡
置顶卡
沉默卡
喧嚣卡
变色卡
抢沙发
千斤顶
显身卡
任情随缘
|
2009-4-2 22: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内容已经合并至主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煙の味道
|
2009-4-2 22: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冲突的地方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任情随缘
|
2009-4-2 22: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发了这个 你看哪个能用上 补充一下,然后我把我的删除了!!留你的完整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秋风瑟瑟
|
2009-4-3 09:4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秋风瑟瑟
|
2009-4-3 09:47:57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时候又多了个Q群啊,顶一下吧...[em5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五二三
|
2009-4-25 07: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忙傻了,论坛变化很大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ballerwangbo
|
2009-6-20 00:5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想成为其中的一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若晗
|
2009-7-17 14:58: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三个群号是不是加一个就可以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若晗
|
2009-7-18 13: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知道了,昨天少看了一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下一页 »
1
2
3
/ 3 页
下一页
返回列表
发新帖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阳光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煙の味道
回复楼主
返回列表
新手报道
求助互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