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行风建设实施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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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222 | 回复0 | 2011-9-21 19: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新形势下加强行风建设的重要性

  一个部门、一个行业的行风,是从事这个部门、这个行业工作的全体人员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精神面貌、工作效能、自身形象的综合反映,是一个部门、一个行业党风、政风的具体体现。作为一个政府部门,行风如何,不仅影响工作落实的成效、影响事业的发展,而且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从民政工作的性质来看,民政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起着"连心桥"的作用,其基本职责是依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做好民政工作,就是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这一党的根本宗旨,体现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民政部门是广大人民群众看待、评价我们党、我们政府的一个窗口,民政部门的作风反映了党和政府的作风,民政人员的形象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始终坚持"为民、利民、便民"的原则,大力营造一个运作规范、公正透明、干净干事的良好的政务环境,让广大人民群众信任我们,信赖党和政府。从新时期民政工作任务来看,随着中国社会的加速发展,民政工作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革,内容逐步扩展,在政府工作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维护弱势群体权益方面作用越来越显著,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承担的责任也越来越重大。首先,我们要通过依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调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为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其次,我们要通过实施以最低生活保障为核心的社会保障制度,培育和发展民间组织,加强基层民主政治等,促进国有企业等方面的经济体制改革,为国家政治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创造条件,为我市改革发展发挥助推器作用。第三,我们要通过实施救灾救济、社区建设、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工作,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建设小康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等等。因此,我们一定要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维护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加快新时期民政事业的发展上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动工作方式改进、工作职能的转变和工作质量的提升,为打造强势民政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层民政行风建设的主要任务

  镇、街道民政办是典型的民政基层窗口单位,承担着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行政执法、社会事务管理、社会服务等多项职能,是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生活权益的重要载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钮带和桥梁,也是民政部门展现良好精神风貌的重要窗口。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依法行政、优化服务为主线,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着力解决阻碍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树立"以民为本,干净干事,文明执法,规范管理,优质服务"的民政行业新风气。主要任务有八条:⑴建立健全行风建设责任制,将其纳入镇、街道总体工作目标;⑵依法行政,文明执法;⑶实行政务公开,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结果和收费标准公布上墙;⑷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服务文明,作风深入,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⑸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无乱收费和搭车收费现象,有偿服务遵循群众自愿原则;⑹廉洁守纪,财务制度健全,优待抚恤经费及时足额发放,救灾款物分配公开、公正、公平,无优亲厚友和索贿受贿现象;⑺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投诉渠道畅通,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处理及时整改到位;⑻办公场所卫生整洁,文件、资料、档案管理有序。

  三、如何加强基层民政行风建设

  行风建设的目标明确了,重点确定了,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如何抓落实。为此,要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把行风建设与依法行政、优质服务、队伍建设、内部管理、民政业务结合起来,认真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突出重点单位、重点问题、重点工作,着力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尽心尽职,强化为民意识。

           民政部门是人民群众的"组织部",做好群众工作是民政部门的天职,强化为民意识,树立为民理念是对民政干部素质的根本要求,也是加强选行风建设的根本保证。我们要向为民模范周国知同志学习,当好人民群众的热心人,当好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当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当好人民群众的维护人,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价值取向,坚持"思民之所想、忧民之所愁、急民之所难、办民之所需"基本原则,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执政作风,做到"体察民情、善解民意、善待百姓、厚待群众",从而真正实现好、发展好、落实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培养"为民"的职业感情。

  (二)健全制度,推动纵深发展。

           加强制度建设,是搞好行风建设的必要保证。要制定和完善诸如首问责任制、办事时限制、服务承诺制等规章制度,做到"两有"(有投诉箱,有投诉电话)、"三挂牌"( 挂牌上岗、挂牌办公、挂牌收费)、"六公示"(工作人员公示、岗位公示、工作依据公示、收费项目公示、为民解难服务承诺公示、监督措施公示)、"八上网"(政策依据上网、岗位职责上网、收费项目和标准上网、服务纪律上网、服务程序上网、服务内容上网、服务标准上网、服务时限上网),推动行风建设向深层次发展。

  (三)强化督查,完善制约机制。

            必要的内外监督检查是行风建设顺利进行的又一要件。要紧紧抓住那些被社会广泛关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作为行风建设的重点,主动邀请当地人大、政协、监察、宣传等部门和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广开进言渠道,不断从思想作风和保障群众权益等方面查找问题,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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